只有看見才會相信嗎?
“不可知論者認為,有些事物的本質是不能認識的,比如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所關注的事,即有關上帝的事和未來生活都是不可知的。也許不是永遠不可知,但至少在目前是不可知的。”
“不可知論者”這個詞是動物學家托馬斯•赫胥黎創立的。他生於1825年,跟查爾斯•達爾文同時代。他大力支持進化論。1863年赫胥黎說,“基督教堅稱上帝關愛人類”,他倒看不到上帝存在的任何證據。
今天,許多人都贊同這些深具影響力的人的觀點,只相信眼看得見的東西。他們可能認為,如果不是基於真憑實據就相信某人某事,這純粹是盲從附和。
聖經並不主張我們盲目相信上帝的存在
那麼聖經主張我們盲目相信上帝的存在嗎?不。正相反,聖經指出,人如果相信沒有根據的事物,那就是輕信,而且愚不可及。聖經說:“缺乏經驗的,凡話都信;精明的人,步步留心。”(箴言14:15)
相信上帝又怎樣呢?先不說上帝是不是關愛我們,他到底是存在的嗎?有甚麼證據呢?
上帝的特質清楚可見
聖經的執筆者保羅曾對雅典的一群飽學之士說話,指出上帝“創造了世界和其中的萬物”。他告訴這些滿心懷疑的聽眾,上帝十分關心人,事實上“他離[他們]各人都不遠”。(使徒行傳17:24-27)
保羅為甚麼確信上帝真實存在,而且十分關心他所造的人類呢?保羅在給羅馬基督徒的信裏,透露出原因,說:“自從創世以來,上帝那些看不見的特質……都已清楚可見,從他所造的東西就能看出來”。(羅馬書1:20)
不錯,上帝所造的東西清楚顯示他的特質。以下文章會探討上帝的三個特質。當你仔細閱讀這些資料時,問問自己,“認識上帝的這些特質對我有甚麼啟發?”